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地下车位属于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,在房地产转让范围内,地下车位转让应该按照房地产转让规定来办理转让手续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条 第二款 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的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,也就说,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。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,如有约定从约定,没有约定则根据下文标准判断;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租赁期限届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;但是,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。
第3种观点: 法律分析:地下停车位产权年限为40年。开发商依然持有地下车位产权,并通过买卖获利。业主通过买卖的方式拥有自己的车位,不用交停车费,但是,依然要向物业缴纳车辆看管费和其他管理费用。如果购房合同中注明地下停车位参与了分摊商业用地,产权属于所有业主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二百零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。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
Copyright © 2019- fuway.cn 版权所有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